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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新能源车停车费减半政策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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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晚报4月11日讯】据记者了解,前段时间南昌市印发了《关于推动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规定要实施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对悬挂绿色牌照的新能源汽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所减半收取停车费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那么,哪些停车场必须执行要求呢?

  1、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

  2、机场、车站、码头、交通枢纽站和轨道交通换乘站等配建的停车场;

  3、医疗机构、体育场馆、旅游景区、博物馆、殡仪馆等配建的停车场;

  4、城市道路临时占道依法施划设置停车泊位。

  如果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没有执行减半收费的要求,将会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据了解,这不是南昌第一次出台此类政策,早在2020年7月,南昌就印发了《南昌市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其中明确规定,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营运车辆除外),并悬挂绿色新能源汽车牌照,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及公共停车场减半收取停车费。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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