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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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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停车收费新政策7月15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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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常州市发改委、公安局、市监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常州市主城区机动车免费停放时长和部分停车设施收费标准的通知》,通知自2023年7月15日起施行。
通知提出新能源汽车进入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同一停车设施每天首次免费停放时间延长至2小时(含)。停放服务费在应缴纳金额的基础上优惠50%(含城市道路停车泊位)。
通知明确机动车进入各类停车设施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含)的,免收停放服务费。机动车进入公园配套的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免费停放时间延长至2小时(含)。
此外,通知调整了计费时段,道路停车泊位以15分钟为计费周期,不足一个计费周期的,按一个计费周期计算。此前的收费标准按照半小时计费。同时整体的收费也有所下调,以一类区小型车收费标准为例白天时段(7:00-19:00)首1小时1.5元/15分钟,首1小时外 2元/15分钟,收费上限不超过58元/日间。此前收费标准为:白天时段(8:00—20:00)首小时内4元/半小时,首小时后5元/半小时,收费上限不超过90元/日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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