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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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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10月15日起施行
来源:
中国停车网
南通市发改委等5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南通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办法自2021年10月15日起施行。
南通市停车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其中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通州区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机场、车站、码头、城市交通枢纽、轨道交通换乘站、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区、公园、城市广场、市民中心等配套建设的停车设施;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文体中心、艺术中心,青少年、妇女儿童、老年活动中心等单位配套建设的停车设施;其他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实行政府指导价。除上述停车设施以外的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根据《南通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通发改[2021]2号)规定,市区机动车停放区域划分为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和三类区域。其中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允许收费时段为7:30-22:00,一类区域2小时内2元/15分钟,2小时后3元/15分钟,24小时封顶100元。地面一类区域2小时内1.5元/15分钟,2小时后2.5元/15分,24小时封顶50元。地下(含室内)一类区域2小时内1元/15分钟,2小后2元/15分钟,24小时封顶50元。
办法规定机场配建的停车设施最高可执行一类区域停车收费标准,火车站、汽车站、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区配建的停车设施最高可执行二类区域停车收费标准。
办法规定实行政府制定价格管理的各类停车设施免费停放时间不少于15分钟,医院、车站、机场、学校、图书馆、公园、体育场馆、农贸市场等单位配套建设的停车设施免费停放时间不少于30分钟。实行政府制定价格管理的各类停车设施对挂有新能源汽车号牌的机动车,4小时内减半收取停放服务费(四舍五入取整到元);对持有C5驾照的残疾人和持有C2驾照的下肢残疾人驾驶机动车,2小时内免收停放服务费;对持有新能源货车专用通行证的配送车辆,在占道收费泊位30分钟内免收停放服务费。
■编辑Z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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